银行=================》
原广州市扫黄办主任汤文君贪污案近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他把在扫黄打非行动中收缴的非法音像制品的包装封皮作废品出售后所得款项据为己有,总额达人民币264万元、港币8万元,对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银行ATM机出故障,在广州打工的许霆分171次取款17.5万元,被当地法院一审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无期.
消费者王某来到某银行储蓄所办理取款业务,当银行工作人员把王某所取款项金额交到他手上时,他核对了金额和存折上的余额发现有错误,这时候他找到银行的工作人员。银行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银行有规定:“请当面点清钱款,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王某无奈只好自认倒霉。
柜员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陈冠希终于在近日离港,可他的错究竟是什么呢?
1 所有照片中的女艺人都是自愿与其发生关系并同意其拍下裸照。一切都是未婚年轻男女激情时分的忘情产物,你情我愿。
2 陈冠希只是把这些照片作为私人珍藏,并没有试图传播出去。一切都是他极其隐私的个人行为。
未婚的年轻男女自愿发生关系,有错么?要知道,在今天,连中学生情侣相约上床都已经成为了人人心知肚明的事情,更何况陈冠希和他的女朋友们都已经是20好几的人了,而且未婚。
拍下裸照作为私人藏品,有错么?我坚信,很多很多其他的人一定都有类似的行为,这也完全应该属于是个人自由。甚至在很多专家口中,这是一种恋人间的生活情趣。现在就连中学生都会把与伴侣接吻的照片存在手机上并四处炫耀,为什么陈冠希把激情照存在电脑里偷偷收藏就要被人千夫所指地骂作“变态”呢?
究竟有多少男人做梦都渴望拥有象陈冠希那样的艳福?究竟有多少女FANS做梦都想让自己成为照片中的女主角?那些打压过陈冠希的人们中,究竟有多少人是真正为了呼唤“正义的良知”?有多少人是为了发泄心中的嫉妒之火?又有多少人仅仅是为了凑个热闹,为平淡的生活增添一些调剂?
为什么人们不去骂那些偷窥他人隐私的人?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在传播他人隐私的时候是那么理直气壮?各大媒体,各大网站,究竟有没有权利去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
一个未婚青年,与伙伴发生关系并拍照珍藏,不幸被偷窥狂泄露传播,搞得尽人皆知,面子尽失,到头来不但不被人同情,还被全世界骂做“变态”,这公平么?这真的合理么?
如果换做普通人,所有人还会有这么巨大的反应么?
难道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因为,陈冠希不是普通人,而是个偶像明星么?
所有的“偶像”,是不是都一定要按照“粉丝”设想出的蓝图去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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